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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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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 2023-03-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各专业计划招生数如下:

应用统计[025200] 30人,已接收1名推免生;

基础数学[070101] 6人;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 3人;

应用数学[070104] 12人,已接收1名推免生;

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 7人,已接收1名推免生;

统计学[071400] 13人,已接收3名推免生.

根据计划招生数,及由《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所确定的一志愿合格考生人数确定数学与统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一志愿合格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为120%,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应用统计[025200] 分数线为348分,差额比例117%;

基础数学[070101] 分数线为289分,差额比例11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 分数线为294分,差额比例133%;

应用数学[070104] 分数线为324分,差额比例127%;

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 分数线为313分,差额比例133%;

统计学[071400] 分数线为314分,差额比例120%。

此外,一志愿复试后对于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将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计划,调剂考生一般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详见后续公布的《辽宁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数学与统计学院所有专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考核内容对应《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中公布内容和考核形式进行复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成绩未达48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在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40%。

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成绩未达笔试或面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8%+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2%。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现场笔试,每门笔试时长1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

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于3月31日(预计开通时间)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lnustu.yjszsks.net: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首次登录前考生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须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4月1日12时前完成材料提交(第1至3项材料,第4项材料为非必传材料),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一志愿考生请于4月1日12时前登录系统,按操作提示完成心理测试。

四、复试安排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3年4月3日(星期一)7:30到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139报到,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备核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学术学位硕士)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0:00,考试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139室。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测试开始时间为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8:00。

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13:00。

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题目,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各个专业测试地点如下:

基础数学和应用数学测试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136室。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和运筹学与控制论测试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139室。

应用统计专业测试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237室。

同等学力加试拟于4月3日下午13:30至17:40进行,每门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2.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并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初试成绩依然相同,则以初试科目中“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3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提交我单位,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合同请到本办法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3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4.拟录取名单

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监督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209。

本实施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二三年三月

附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地图:(注意:黄圈内为哲里楼,从北门进)

       

 

附件【模板1附件:辽宁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网站公布.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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