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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日期: 2017-10-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数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20188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申请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接收推免生工作分预报名(2017917日至2017927日)和正式报名(2017928日至20171020日)两个阶段进行。两个阶段分别依托学校“推免工作管理系统”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称“推免服务系统”)处理报名信息。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发出复试通知

    数学院及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参加复试

1)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事宜,电话号码:024-62202209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曾发表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能够体现学术能力的相关材料(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三、复试

我院接收推免生复试采用面试方式。复试时间、内容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 数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2.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

3)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数学院

                                    2017919

 

辽宁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电话:024-62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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