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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数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 2020-05-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只接收外国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数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 [070101]基础数学、[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数学院定于2020年5月20日9:00点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调剂考生一般采取等额复试形式。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数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209  

电子信箱:ldsxy_bgs@163.com

本实施细则由数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数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

 

辽宁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电话:024-62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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