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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院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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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数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日期: 2019-03-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参照《辽宁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法》并结合数学院的实际情况,数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基础数学(07010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

应用数学(070104     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

二、接收调剂时间

我院拟定201932121点开始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接收调剂志愿申报时长不小于12小时。如有后续调剂信息发布请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三、考生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四、遴选规则

数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考生需按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所有调剂流程。

2.数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按照辽宁大学及数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遴选原则,开展调剂复试考生遴选。并以电话等方式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

3.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到校参

加复试。复试工作程序及录取办法按《辽宁大学数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4.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录取考生同样可以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七、监督和复议

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调剂考生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209

本工作办法由辽宁大学数学院负责解释。

 

 

辽宁大学数学院

2019321

辽宁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电话:024-62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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